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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东明县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中小学学生评价改革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实施中小学学生评价改革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使基础教育在提高民族素质、促进全面小康、保障社会公平
、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中小学学生评价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3、注重学习过程评价,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做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4、坚持评价目标的多元化原则,既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也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多方
面潜能的发展;
5、坚持评价方法的多元化原则,做到定量、定性评价相结合,教师、学生、同伴、家长评价相结合。
二、评价内容
中小学学生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评价两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等五个维度。
学习成绩评价指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阶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进行的评价。
三、评价办法
㈠ 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结果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
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
合格,在评价过程中,把学生表现评为“D”时应特别慎重。
2、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⑴ 县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本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⑵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实
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⑶ 班级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少于5人(小学可适当减少)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自评、
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3、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⑴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或总结、提供质性素材等
多种方式进行。同学互评采取全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评议、单独评价的方式进行。
⑵ 评价要按照《东明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附后),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过程性材料(关键考试的成绩、关键
的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特长和获奖情况),参考学生自评和关键他人评语(成长指导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
上进行。
⑶ 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
⑷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师生在评价过程中的倦怠,学校应辅助于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评价。
⑸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每学年末开展,其中初中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每年4月15日前完成。
⑹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各年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考核,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⑺ 非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A等生名单在班内公示,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A等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⑻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班级汇总后报学校,其中初中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学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㈡ 学业成绩评价
1、学业成绩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
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过程30%(学科素质评价15%+单元检测15%)+期中考试20%+期末考试50%。
2、学业成绩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⑴ 一至六年级学生各学科学业成绩按四个等次呈现。即:优(100—80分)、良(79—70分)、合格(69—60
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⑵ 七至九年级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考试(考查)科目的合成分数或考查结果,按一定标准转换为等级,以等级方式呈现。语文
、数学、英语3科分别根据考评得分按A、B、C、D、E、F6个等级呈现,等级标准为:100分及以上为A等,90-99分为B等,80
-89分为C等,70-79分为D等,60-69分为E等,59分及以下为F等;物理、化学2科分别根据考评得分按B、C、D、E、F5个等
级呈现,等级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B等,80-89分为C等,70-79分为D等,60-69分为E等,59分及以下为F等;思想品德、
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7科根据考评得分按E(合格)、F(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学校考查科目根据考查结果
按E(合格)、F(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其中初三学生毕业及升学考试成绩等级将严格按考生卷面得分划定。
3、学业成绩评价的方法
⑴ 学业成绩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与家长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⑵ 学业成绩评价每学期结束时进行。


㈢ 档案资料建设
各学校要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评价的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全县统一使用由菏泽市教育局印制的《菏
泽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各学校必须如实地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评价结果记入《菏泽市中(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以及本学段所获得综合荣誉资料装入成长袋。
四、中小学学生评价的要求
1、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从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对学生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学期结束全县统一抽取部分年级的部分学科进行学业成绩评价。
3、县教育局将把对学生评价改革作为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标志,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评价和学校年终教学工作检查的重要
内容。
4、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县中小学统一按此方案对学生进行评价。






东明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要素
权重
关 健 表 现 提 示









文明
礼貌

0.1

1、对他人有基本的礼仪习惯
2、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
3、同学之间相互尊重、与人为善
4、言行文明,讲普通话
正直
守信
0.2
1、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2、真诚待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
3、为人正直,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4、敢于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热爱
劳动
0.1
1、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种劳动任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遵纪
守法
0.1
1、遵纪守时,无严重违纪和无违法行为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集会时纪律
3、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有社会公德
4、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沉迷网络
有责
任感
0.2
1、尊重关心家庭所有成员
2、热心参加校内、班内的有益工作;乐于参加校外的公益活动
3、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4、经常听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公共利益
5、乐于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乐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6、认真做好学校清洁值日,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自理
自律
自强
0.3
1、生活乐观、自信、向上
2、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
3、知错就改
4、按时认真完成作业
5、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
6、能约束自己行为,不参加各种不良活动










学习
兴趣
0.2
1、积极参与各科学习活动
2、勤思好问,乐于学习
3、能积极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4、乐于学习、掌握新知识、新事物,尝试新技能
5、修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学时
学习
方法
0.2
1、有良好的预习、听讲、思考、练习、复习习惯
2、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分配时间
3、有符合自己实际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
4、善于借助学习工具和利用课程资源
5、各科学习成绩均衡发展
计划

反思
0.2
1、日常学习有适合自己的计划
2、积极、认真地参与各项学习评价活动
3、平时学习过程中存在问题有记录、有分析,知道错在哪、为什么错
4、能虚心听取别人建议,不断改进
探究

创新
0.2
1、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
2、经常提出某些有价值的问题,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3、能独立思考、积极探究,参与研究性学习,有记载
4、能撰写一定质量的小论文,有小发明,小制作方面的成果,或有体现创造性的作业
实践
能力
0.2
1、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适当工具,解决生活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2、能通过上网、采访、调查等方式获取所需信息,运用一定的方法处理信息,从信息中得出较恰当的结论
3、积极主动地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成绩合格以上
4、在实践活动中有自己的见解,并有相应的成果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合格以上






团队
精神
0.5
1、能融于集体,人际关系和谐
2、积极参加各项团队活动,能完成团队交给的任务。主动为团队目标出谋划策,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遵守团队纪律
3、有合作意识。在团队活动中能尊重、帮助同伴,不计较个人得失
沟通

分享
0.5
1、能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不自傲,不自卑
2、能欣赏别人的成功,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
3、乐于与人交流。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4、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不固执已见





习惯

技能
0.3
1、认真做“两操”,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运动会
2、体育课考查情况好
3、爱好或擅长二个以上(含二项)体育运动项目
身心
健康
0.4
1、体质健康测查合格以上
2、精力充沛,能正常参加各种学习、劳动、体育活动
3、心理健康,能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自卑、偏执
4、能正确地评价自我
健康
生活
方式
0.3
1、有良好的锻炼身体习惯
2、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合理安排课余生活,选择健康的休闲方式
4、没有不良嗜好





审美
情趣
0.5
1、认真上好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考查成绩合格以上
2、喜爱、欣赏进步的、有教育意义的文学、艺术作品
3、热爱大自然
4、欣赏社会上和身边的好人好事
艺术
活动
与表现
0.5
1、积极参加各类健康的艺术活动
2、有自己的艺术爱好或擅长的艺术门类
3、能表现自己的艺术爱好

说明:上述评定标准考虑了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将五个方面内容细化为18项要素,同时给评定者提供了学生关键表
现提示,供学校在评定时参考。各学校可根据实际给各要素的关键表现增补条目,评定者根据学生在各个项目中的表现和实据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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